湖南“涉非”第一案宣判 案犯最高被判2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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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01:21 湖南《东方新报》 | |||
湖南《东方新报》记者颜家文实习生陈燕通讯员潘昊报道昨日下午,长沙高桥大市场“5·6”暴力抗法案在长沙市雨花区法院正式一审宣判,4名涉案人员分别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处6个月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这起被媒体称作湖南“涉非”第一案的案件终于暂告一段落。 今年5月6日,雨花区城管大队七中队队员李盛、高国会同长沙市高桥大市场综合治理 高桥“5·6”暴力抗法案发生后,当即就引起了引起了区委、政府和个职能部门对此案的高度民主关注,根据有关批示,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办公室迅速成立了以治安二大队为主体,刑侦、法制、派出所共同参与的专案组,5月7日,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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