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对低保户公益劳动时间细化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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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08:37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梁鹏)拿得多就得干得多!从昨日开始,大渡口区53个社区内的9000多低保户将依照享受低保金的多少进行不同时间长短的公益劳动。据悉,这也是我市首个出台的对低保户公益劳动时间的细化标准。 记者从大渡口区民政局获悉,该区制定的《低保对象管理制度》主要针对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他们将按照“多吃要多劳”的原则参 该制度规定,凡低保对象,户(家庭)平均每人每月享受150-185元低保金的,每周一至周五必须每天到社区居委会指定地点报到一次,一周安排公益劳动时间为8小时;凡家庭平均每人每月享受100-149元以内的,必须每周星期一、三、五在指定时间段内到居委会指定地点报到一次,一周安排公益劳动时间为4小时;凡家庭平均每人每月享受50-99元的,必须每周报到两次,一周安排公益劳动时间为2小时;凡家庭平均每人每月享受49元以下的,必须每周报到一次。凡月累计3次、季累计5次不报到或不参加劳动的,取消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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