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砍死前夫一港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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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08:58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朱倩 通讯员孔献之)一对聋哑人夫妇离婚后,女方为报复前夫,与几位朋友联手将其砍伤致死。6月10日,深圳中院在连续开庭后,当庭判处几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于某(女,37岁,聋哑人,香港居民身份)为报复前夫蒲某(男,39岁,成都市人,聋哑人),让被告人陈×珠(29岁,聋哑人,广东省深圳市人)、陈丽贞( 事后蒲某被送往医院,经救治无效死亡。法院判决于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5万元。其他几名同案被告人亦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1年,赔偿损失1·3万元至5·5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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