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告派出所行政不作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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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08:58 南方都市报 | ||
店主告派出所行政不作为 一审败诉后上诉至深圳中院,诉称饭店被砸自己下身被伤后警方没对行凶疑犯采取留置 本报讯 (记者梁永建)深圳蔡屋围一家餐厅的小老板被滋事顾客找来一帮人砸了店并 案发 顾客称手机丢失叫人砸店 饭店老板丁某当庭表示,他在深圳蔡屋围开了一家餐厅。去年9月2日晚上8时左右,五六个人吃完饭离开。10分钟后,他们又返回来,说一部3000多元的手机丢在了饭店,服务员表示没有看到。随后,来了一帮人砸店。丁某下身被人踢伤,一名服务员也被打得浑身是血。报案后,原罗湖派出所(现属桂园派出所)干警赶到饭店,控制了局面,将3个打人者和他带到派出所。服务员到医院包扎后,也浑身是血地来到了派出所。 原告 警方办案不力使疑犯逃跑 原告称,派出所当时不顾他和服务员的反对,没有向他和打人者进行盘问和录口供,只是让打人者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而后就让他们离开了。第二天,他的阴囊肿大,医院诊断为睾丸破裂内出血,伤势严重,会影响生育和以后的性生活,服务员也被送到了医院治疗。而派出所到9月4日才立了案。5日,将其中一个嫌疑人抓获,但主要行凶嫌疑人一直在逃。丁先生认为,派出所当天应该留置3个打人者并应录口供等作详细调查。这样,就不会让主要嫌疑人跑掉。 被告 派出所已按程序认真办案 罗湖分局的有关人士出庭表示说,当日晚,民警接警后马上赶到现场,认真作了调查。随后,将有关人员带到派出所,经过口头盘问,认为这是一起由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事件。当时,丁先生无伤情征兆,神志清醒。派出所在听取了丁的意见后,同意双方协商解决。 该出庭人士还表示:留置不是派出所必须的办案程序,“非典时期,派出所基本停止了采用留置措施,但并没有影响办案”。口头盘问也是在作调查处理。且深圳的流动人口很多,核实确定一个人的身份也不是当天就可以做到的。9月3日,丁某反映其伤情后,派出所马上给他开具了法医鉴定委托书。4日,他鉴定为轻伤后,显示了伤害犯罪事实发生,分局马上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为刑事案件。5日,警方将一犯罪嫌疑人抓获,后对其实施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破当中。如果没有证据显示有犯罪事实发生,随意采取强制措施才是违法办案。 一审判决 不属行政诉讼范围 据记者了解,3月26日,此案经罗湖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原告丁先生将公安机关处理案件的某些过程、环节作为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等等,因此驳回他的起诉。 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将择日重新开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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