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四万亿银行存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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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09:26 光明日报 | ||
存差现象在我国银行体系的首次出现始于1995年,后随存差率的逐渐提高和存差额的逐渐扩大,这一现象也越来越受到理论界和实际部门的关注。直至目前,在如何看待银行体系存差过高这一基本问题上仍然存在一些似是而非的认识。一种很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目前我国银行体系的四万亿元存差表明,银行已开始注重经营的稳健性,注重维持足够的流动性,不再强调超负荷经营,因而是一个十分积极的信号。 当然,从长远来看,我们并不否认存差应是商业银行经营的一种常态,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也确实是使国有银行在经营上具有自我约束的稳健性。但就目前银行体系存在的四万亿存差来说,却很难以“稳健”二字概之。因为,四万亿存差的背景是社会总需求不足,广大的中小企业仍然面临着“融资难、贷款难”问题。 从目前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来看,总体上是对存款的强激励和对贷款的强约束并存。一方面,现实中银行对工作人员业务考核指标多是以吸收存款的多少为依据,这种强激励又恰好和转型时期我国居民强烈的存款偏好相吻合,从而带来了银行存款尤其是居民储蓄存款的超速增长。另一方面,出于防范风险,以及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的压力,大多数银行对贷款都采取一种强约束政策。种种制度规定导致的结果就是银行工作人员在贷款的主动开发上缺乏足够的动力。 从银行经营的外部环境来看,一方面,社会总体信用状况不佳,导致贷款的信用风险高,大多数银行宁肯将贷款对象集中于有政府背景的大中型企业,而对有更多信贷需求的中小企业却不愿问津,对缺乏个人征信体系支撑的消费信贷也是雷声大雨点小。另一方面,银行除放贷外,还有其它一些低风险或无风险的投资渠道,如同业拆放,上存总行,在央行存款,以及购买国债等等,这些资产虽然在收益上比贷要低一些,但在强调避险而将安全性放在绝对重要地位的情况下,它们却成为银行在资产形式上的首选,并在资产总量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对单个银行来说,维持高存差的存在是在现有制度条件和外部环境约束下的最佳选择,从回避风险以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意义上说,银行个体似乎已经具备了某些稳健经营的特质,但是,要评判银行个体理性行为的总体效果如何,就需要将银行个体的行为放入当前宏观经济运行和金融体系特征的大背景中来分析。 目前银行体系内四万多亿的存差和在央行的数以千万亿计的超额储备,从结构上看表现为资金运用上的重生产轻消费,重集中轻分散,重“三大”(大城市、大项目、大客户)轻“中小”(中小企业),这种简单粗放的资金运营模式不但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损失,而且在金融体系内部聚生了潜在的风险,这样就使整个金融体系的运行并未像单个银行运行得那样“稳健”,而是表现为一种整体上的“稳”而不健,从长远来看则是既不稳,也不健。我们认为,从当前来看,应该正确看待银行的存差。 在存差是否代表稳健的问题上,虽然我们并不能提供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分析,但根据银行经营的一般原理,“稳健”应该是在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之间寻找一个合适的点,既不因过度追求盈利而丧失安全性和流动性,也不因单纯考虑安全性和流动性而牺牲盈利性。稳健绝不是保守,更不是一味地回避风险。金融业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业,银行又怎么可能独善其身?因此,仅仅一个存差并不能说明银行的稳健经营,银行追求安全性并不是要消极地去回避风险,而是要积极地去管理风险,在这种积极的风险管理中实现“三性”的最佳结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稳健经营。稿件来源:光明日报(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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