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卖淫嫖娼者被拘留15天罚款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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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10:11 东南快报 | ||
容留他人卖淫被治安处罚 本报讯 6月14日,连江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根据群众的举报线索,经严密侦查,在连江县凤城镇新民路某号某室查获一容留他人卖淫窝点,抓获涉嫌卖淫嫖娼人员2名、涉嫌容留他人卖淫人员1名。6月15日,2名卖淫嫖娼人员已被警方依法治安拘留15天,并处罚款5000元,而另一名容留他人卖淫的也被治安处罚。 6月14日晚21时50分,连江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凤城镇新民路某房间内容留他人卖淫嫖娼。当晚警方闻讯后立即派出警力前往新民路进行清查布控。经半个小时的侦查,当场在凤城镇新民路某号某室抓获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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