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件法律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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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11:13 东南快报 | ||
人大将审议身份证法草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委员长会议16日在京举行,决定23日至28日召开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居民身份证法草案、港口法草案、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行政许可法草案、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就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作了汇报。根据立法计划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年内审议公民身份证法、港口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职责的决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行政许可法、人民银行法修订、商业银行法修订、电子签名法、证券法修订、对外贸易法修订、邮政法修订等13件法律草案,抓紧研究起草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以及民法草案中的物权法编等30件法律草案,待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 在43件法律草案中,行政法类的18件,经济类的13件,民法商法类的7件。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汇报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将要审议的6个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其中居民身份证法草案、港口法草案、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草案有望交付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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