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诉请公婆腾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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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11:24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吴蔚 赵雄韬)年过七旬的两位老人怎么也没想到,让儿子为二老建于60年代的房屋办理房产证时,儿子却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并办理了将房产赠与妻子的公证,结果儿子去世刚一年,儿媳就将他们告上法庭要他们腾房。昨日在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开庭审理的这起案件,为法官带来了一个不小的难题。 开庭时,原告高女士没有出现,其代理律师陈维东称,1981年,高女士与被告儿子结 原告的公婆都已70多岁,他们出示了写有儿子姓名的房产证,但认为房子是自己盖的,儿子结婚后在房里住了不到2年。当初让儿子去办理房产证,根本就没想到房屋产权登记的是儿子的姓名,是儿子骗了他们。他们想不通“住了10多年的房,怎么要把我们赶出去?” 法律界人士称,此案不是一般的家庭纠纷,这给法官带来的压力不小。从表面看,原告有2个重要证据,一是写有丈夫姓名的房产证,二是赠与公证书,这说明原告拥有该房的法定条件;但被告却是长期居住房屋者且需人赡养,人情上房屋应该让老人住。被告说儿子欺骗了他们,但被告从领到房产证至今,长期没有提出异议,而其儿子病故时不但没有提出把自己的房产作为遗产由父母继承,反倒把自己的房屋产权给了原告,所以公婆和儿媳谁能真正住上房,还需等到法院再做调查后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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