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为舆论监督撑起法律保护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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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11:53 云南日报 | ||
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仕杰在与中央及省级主要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时,代表全省法院郑重重申:全省法院将为新闻舆论监督依法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全省法院系统对新闻单位提供司法保护的六条要求是:新闻记者在采访中遇到围攻、殴打,伤及人身权利时,人民法院应对违法者依法惩处,坚决为新闻记者提供司法保护;对那些存在问题而又不正视问题,反而阻挠记者采访,侵害记者采访权的,人民法院应对记者 赵仕杰在座谈会上说,新闻媒体作为反映人民群众意志和呼声的通道和窗口,在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过程中同样发挥着极大的影响力和重要的监督职能。全省各级法院将一如既往地欢迎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欢迎新闻媒体客观、准确、公正、合法、负责地对法院工作进行全面的报道宣传。 省人大、省政协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中央驻滇新闻单位的负责人和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的负责同志在座谈会上就司法公正与舆论监督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成浩(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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