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事厅:让人才走进“绿色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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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11:53 云南日报 | ||
于昨日召开的贯彻中央“5·23会议”精神,加快非公经济和农村人才开发会议提出:从现在起,我省各级人事部门和人事工作者要克服“非公歧视”、消除“政策壁垒”和开辟“绿色通道”,开唱“非公”大戏,为全省非公经济单位提供贴心周到的人事、人才服务。 其主要内容是: 机关考录公务员和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聘用非公经济单位中的优秀人才;非公经济单位的人才进入国有单位工作后,其在非公经济单位的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工龄。 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按规定经考试或评审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其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由非公企业自主确定;他们流动到国有单位工作后,其在非公经济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加大政府“双突”和“双贴”人才选拔、543人才工程人员选拔、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人才选拔向非公经济单位人才的倾斜力度,政府评选、表彰和奖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非公经济单位的优秀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并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重奖。 继续鼓励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以带薪、辞职或提前退休等方式去创办、领办个体私营企业或到非公企业就业。经单位许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不损害本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到非公经济单位兼职兼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允许);当年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到非公经济领域创业或到非公经济单位工作的,保留3年安置资格;3年内要求重新安置的,按安置当年的政策规定办理。 提倡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对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或到非公经济单位工作的,按学历层次的不同,分别给予一次性的创业补助金等等。朱咏梅 朱传勇(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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