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在校大学生举行婚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12:3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据湖北消息,前日,华中师范大学一大四学生在酒店举办婚宴,同学50多人前往祝贺。据了解,这是武汉首例在校大学生结婚。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再度引起各方议论。 前日下午,华中师大23岁的四年级学生陈风,和武汉市一公司24岁女孩张英,在卓刀泉一酒楼摆下5桌400元一桌的酒席,宣布结婚。陈风的50多名同学参加了婚宴。 陈风说,他和张英是高中同学,两人相恋了近6年。今年5月份,他俩回老家领取了结婚证。6月26日,他就要离开学校到外地教书,张英也将和他一同前往。他考虑同学离别后就再难聚到一块儿,于是请同学们一起见证他的婚礼。 他说,结婚得到了双方父母的支持,但没让老师和学校知道。 华中师大学工处 首次听说,是否认同还待商议 昨日,华中师大学工处副处长刘忠平闻听此事后说,此前校方完全不知道此事,是否认同还待商议。 刘忠平说,2001年,教育部曾经提出,在校大学生是否能结婚,由各个学校自己决定。但因为华中师大从未有学生提出过此事,所以校方也没有定出最终意见。现在此事出现了,学校肯定会商议,最终拿出对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的具体意见。 在校大学生 大多不赞同在校结婚 昨日,记者在华中师范大学随机采访了7名学生,其中5名学生认为在校大学生不宜在校期间结婚,1人认为不应受限制,另有1人认为要视情况而定。 大三学生张某认为:大学毕竟是学习的地方。结婚势必分散精力,给自己学习带来影响,同时也给其他同学带来一些不良的影响。 大一学生彭某说,大学期间,应该以学习为主,以未来为重。况且大学期间,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自己的空间,不能承担家庭的责任。 大一学生李某则认为,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是个人的自由,学校不应过多干预,只要两个人觉得能够承担起彼此的未来就行。 法律界人士 不违法,但不宜提倡 昨日,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祥平认为: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但在校结婚不宜提倡。 李祥平说,按照婚姻法,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都有自由结婚的权利。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条文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未明确禁止的,应该视为公民应享有的权利。 但李祥平认为,在校结婚并不宜提倡。他认为,在校大学生结婚面临诸多问题:经济承受能力;影响学习时间;一旦怀上孩子咋办;住房等。 他最后说,学校应该对大学生结婚问题进行引导。(文内陈风、张英系化名)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