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供销合作联社原主任贪污受贿93万多被判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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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14:35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6月17日电(记者卜云彤)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原主任谢宗林受贿86.7万元,贪污7.11万元,日前依法判处谢宗林有期徒刑18年。 谢宗林是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原主任、党委书记。1997年下半年,陈某托请谢宗林帮忙收购位于海南文昌市的12幢别墅,以解决其个人债务问题。谢宗林批示外经公司以人民币1200万元收购别墅。1998年1月,陈某为表示“感谢”,从银行取出现金人民币5万元交给谢 2001年初,琼山市原经营烟花爆竹个体户王某向谢宗林提出要承包或参股经营海南省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托请谢宗林帮忙。此间,谢宗林提出儿子要结婚,以“借款”为由,向王某索要人民币8万至10万元。随后,王某在谢宗林家楼下的停车场将现金人民币4万元交给他,之后谢宗林又收受王送的三星手机1部。 2000年底,经谢宗林同意,海南神龙广告有限公司承揽了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画册《五十年足迹》的印刷业务。2001年3月,神龙广告公司的武某送给谢宗林现金人民币3万元。为了使谢宗林帮忙催促支付后续印刷款,2001年5月,武某又送给谢宗林现金人民币5万元。 1997年,谢宗林随政府代表团出访前,以出国需要零用钱为由向曾某索要港币,后曾某在谢宗林的办公室将港币5000元交给谢宗林。1998年5月,谢宗林提出其在武汉的住房要房改,以“借款”为由,向吴某索要人民币5万元。2000年9月初,谢宗林在其办公室提出儿子结婚,以“借款”为由,向刘某索要人民币6万元。(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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