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羊城通”收补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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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15:1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避免腐败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今天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从2003年7月1日起,“羊城通”持卡人退卡时卡内金额高于10元的,要扣除10%补偿费。据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避免腐败。 据悉,由下月开始,持卡人在办理“羊城通”退充值金和查询等业务时收取一定服务费,卡内金额不足10元的,当场全额退还;卡内金额高于10元(含10元)的,按10%扣除补偿费。持卡人在指定地点查询“羊城通”卡最近10条交易记录免收查询费,超过最近10条交易记录的查询服务收取查询服务费,标准为10元/次。 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羊城通”退卡要收补偿费原因有三:一是参照上海“交通卡”的收费标准和经验,上海某些单位、公司和个人将金额存入“交通卡”内,持卡人再进行套现,广州“羊城通”也有类似现象,为防止有人利用“羊城通”发奖金和行贿,故要设一定的“门槛”;其次,退款时“羊城通”的业务部门有一定的行政成本;另外,“羊城通”与地铁磁卡因设备不能使用、乘客被迫退卡性质上有不同,因此退地铁磁卡全额退款,无须支付服务费用。该负责人建议市民不要在“羊城通”上大量充值,用多少充多少,以减少因遗失或退卡导致的金钱损失。(梁正杰)(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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