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卖广场水底灯被判4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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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01:40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杨文学来源: 本报讯 (记者杨文学 通讯员李洋)原价18540元的西单文化广场的9个水底灯竟被卖了180元。6月14日,连续两天盗灯的于长江被西城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22岁的于长江曾因销售危险物品在2002年12月被治安拘留。2003 法院认为,于长江的行为扰乱了社会治安,构成盗窃罪,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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