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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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04:38 江南时报 | ||
>江南时报>>第五版 体育新闻/足球 2003年06月18日 酒喝多了 气憋足了 怨受够了跳楼!? 惊闻:一连三起跳楼事件 昨天,南京连续发生3起跳楼事件。 凌晨1点左右,一名喝多了酒的男子从秦淮区旋子巷12幢6楼跳下,被送往医院救治。 凌晨3点左右,家住南湖安民村44岁的杨某和丈夫发生争吵后,一气之下纵身从三楼跳下,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膑骨骨折。目前,杨某正在省中医院接受手术治疗。 上午8时许,又有一名男子因不满单位的作息时间,爬上了110余米高的南京石油大厦32层楼顶(右图),声称要了结此生。据江苏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黄主任介绍,该男子姓张,是大厦内华光公司的员工。前天,张某觉得该单位的作息时间安排不当,便向单位领导递交了辞职报告,可是昨天一大早,不知什么原因,他竟爬上了大厦的32层顶楼,跨骑在顶楼平台东侧的围栏上大声叫喊,还频频用手机与媒体联系。民警赶来后,对张某进行劝阻。警方人员经过与其1个小时的沟通,张某终于从楼顶上爬了下来。据不完全统计,在此之前,今年南京已发生大小各类跳楼事件21起。 视点:选择跳楼危害无穷 针对南京地区近段时间频发的跳楼事件,记者采访了有关心理专家和法律界人士。 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著名的心理学家桑志芹认为,一般来说,自杀者都有抑郁症的前兆。他们或遇到自己无法控制的突发性事件,或持续长时间的心情不好,无法进行自我调节,导致很伤心。如果伤心不能得到及时恢复,就可能演变为自悲,对周围的环境和事件越来越警觉,渐渐变得失望、绝望,最终只能以自杀来解决所有的问题。著名心理学家徐萍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跳楼事件屡见不鲜,这段时间更是频频发生,这对有自杀念头的人来说,有一种暗示作用。选择跳楼自杀者大多想尽快得到解脱,殊不知,实际上这些人大多不能如愿以偿,他们在跳楼被救后,很可能会留下残疾,终生悔恨。而且,一个人的自杀对个人来说,只会造成痛苦,而对家庭来说,则是悲剧,还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南京市盛达律师事务所的刘志峰律师介绍说,跳楼自杀除了是个人的问题外,还可能触犯法律。轻者可能会以扰乱社会治安,受到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如果经过认定,跳楼事件造成了恶劣后果,自杀未遂者则可能会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处以惩罚。 本报记者 熊哲鼎 见习记者 李维维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