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工程首遇捐款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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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04:5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5月28日,广州市公证处的公证人员薛焕然受理了一起非常特殊的法律公证。双方当事人都有着特殊的身份,一方是捐出善款的捐款个人,另一方是广东省青基会。公证最初是由捐款人提出来的。希望工程在我国实施十几年来,不仅在广东省乃至全国范围,从来没有一个捐款人对希望工程的捐款协议提出过公证要求。 原来准备攒钱买车 在一家质量认证中心担任高级审核员的龙辉,虽然属于城市的高级白领,但生活很俭朴,目前居住在租来的二十多平米的小屋里。龙辉告诉记者,捐出的20万元并不是一个小数目,这是他在广州工作6年来的积蓄。原来准备买车,攒足后,觉得没意义了。 龙辉说:“西藏是我的精神家园,我捐助会有精神回报。”龙辉最终选择捐款给希望工程,在西藏那木措天湖旁边建立一座希望小学。今年年初,龙辉开始与广东省希望工程联系。广东省自1992年开始实施希望工程以来,像龙辉这样把个人积蓄捐献出来的个人大额捐款并不多见。 希望降低使用风险 出于审核员职业的敏感,龙辉对希望工程提供的捐款协议范本提出自己的质疑。认为原有的协议没有保护捐款人的权益。经过法律咨询和协商,龙辉最终与广东省青基会双方自愿在公证人员面前签订了协议,并作了法律公证。 为了保证自己的捐款能全部落到实处,龙辉还找来媒体作见证。这件事情在市民中也引起了对希望工程公证的新一轮关注。 龙辉说,他主要是想监督捐款的使用,降低捐款的使用风险。因为捐款的使用涉及到很多方面,包括广州青基会、西藏青基会、当地的县政府,还有建这个学校的各方,牵涉到很多方面。这么多环节他一个人不可能去全面了解,就希望借助一个第三方的力量,一是借助公证,另外借助媒体,通过他们的帮助,让授权方好好使用这笔款。 善款使用应透明规范 对此,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林万松表示:办理公证对青基会本身没有任何压力,所以大家都谈得很愉快。只要捐赠方提出的要求符合社会团体、公益机构以及希望工程的利益,我们都朝着这个方向把它做好。 中华慈善总会常务理事杨团教授第一次听到捐款还需要公证的的事情。她认为,龙辉提出这个公证表现了他对于诚信的高度重视,希望通过公证这样中介的渠道,增加一种对这件事的威慑力。善款能否真正的善用,一方面取决于人们的良心。那么另一方面就是取决于我们在善款的使用上,以及善款使用的监督上的透明性和规范性。希望这次公证能够在这些方面做出积极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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