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家出版社只有两家缴送图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06:03 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南讯 “山东共有17家出版社。除了山东教育出版社、山东地图出版社两家外,其余15家对图书缴送制度的执行情况都很不好。这给图书馆的图书收藏带来很大困难。”6月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山东省图书馆的相关人士这样介绍。 山东省图书馆创建于1909年,是我国十大图书馆之一。藏书是图书馆保存文献、服务读者的基础。然而,在图书收藏方面,省图书馆却被出版社“将了一军”。按照国家文化部 那么,为何多数出版社都没有执行好图书缴送制度? 为了解这方面情况,记者于6月10日电话采访了济南几家出版社。一家出版社的同志说:“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们出的书要送给省图书馆。”还有一家出版社的人士说:“我们出的新书,多数是给省图书馆送的,有些觉得不重要,就不给送了。”对此,省图书馆采编部的一位同志分析认为:多数出版社没有很好执行图书缴送制度原因有二,一是这项制度的依据是1985年文化部的一项条例和省政府1992年的通知,到现在已经10多年了。一些出版社对此项制度不甚了解。二是目前一些图书价格很高,如有的地方志、工具书等,一本上百元,一套书上千元、上万元的也不鲜见。因此,出于利益方面的考虑,有的出版社不愿意将图书无偿缴送给省图书馆。 “出版社不向我们馆缴送样书,我们作为一个服务单位也毫无办法。”省图书馆的同志说。为了保证能尽量地保存当代各类图书,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省图书馆只好采用变通的办法,与各出版社协商,当新书出版后,由省图书馆按照优惠价购买。但在每季度一次向出版社索要新出版图书目录时,细心的省图书馆工作人员发现,有的出版社约有10%的新出版图书不列入图书目录。这样,即使采用变通方法,图书收藏仍然难以“应收尽收”。 据了解,目前,省图书馆作为我省文献收藏中心和图书服务中心,已办理各种借书证64047个,日平均接待读者千余人次。省图书馆有关人士呼吁:“为了让省图书馆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出版单位应认真执行图书缴送制度。” 记者 吴允波 报道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