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贪”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07:46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杭州6月17日电6月 17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浙江首贪”——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原局长王天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天义在任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及其影响,收受14个人的贿赂款,总计人民币181.524万元,美金1万元。王天义还有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