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生活用电同网同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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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08:1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从南京物价部门获悉,根据省里有关规定,南京的农林场圃系统的生活照明用电将全部实现同网同价。 根据规定,现在尚未实现同网同价的农场、林场、盐场、果场、茶场、监狱等用户的生活照明用电到户价格全部降到城市电价水平,即按每千瓦时0.52元执行,同时实行用电户电量、电价、电费“三公开”制度,接受用户的监督。同网同价价格从今年6月1日抄表起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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