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一审判决任朝明昨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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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10:06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 昨日是冒牌央视记者案上诉的最后期限,首犯任朝明向平潭法院递交了上诉状,称不服一审判决要上诉至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另外两名冒牌记者没有提出上诉。 任朝明在上诉状中称,他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他是以中央电视台信息部《成功之路》制作组编辑的名义承接广告业务,并不是以央视记者的名义从诈骗活动。任还认为,法院认定他犯有合同诈骗罪也不能成立,理由是他和人签订购买一些办公用品的合同,使用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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