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万元打倒5名法官 一女子因行贿罪被判刑11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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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10:14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戎明昌 实习生/许海娣)一名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女子为讨回巨款,数次行贿共计13万元,致5名法官被拖下水。近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行贿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11个月。 番禺人黄芳(化名)今年51岁,小学文化程度。自1994年起,她开始与朋友在番禺做非法兑换港元的生意。1994年3、4月间,古某、何某夫妇找到黄芳,欲兑换350万元港币,黄芳 等黄芳回家在灯下展开欠条仔细一看,不禁大惊失色:欠条上竟将“欠200万元”写成了“欠200元”!她以为是古某、何某笔误,于是自己在“200”后加上了“万”字,还在后加上一括号,加注了“2000000元”字样。第二天,黄芳拿着她修改过的欠条找到古、何夫妇,两人见黄芳出具的欠条已被改过,便不肯将欠款付给黄芳。同时何又向黄芳借了68.7万元人民币,这之后古某夫妇从没有提过还钱的事。1994年黄芳到法院起诉了古某夫妇,要求归还所欠的共268.7万元人民币。 为打赢这场官司,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黄芳展开了强大的金钱攻势。她先后4次亲自或托人向经办法官送钱,前后共有5名法官收受了她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1995年7月,法院一审判决黄芳胜诉,对方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决。 2002年,一名受贿法官因涉嫌其他案受贿被纪检部门调查时,供出了黄芳行贿一事。2002年5月17日,黄芳被刑事拘留,并相继供认5个法官收取了她的贿赂。目前,曾收受了黄芳贿赂的5名法官已被根据情节轻重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内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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