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各级法院为新闻单位提供6条司法保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10:38 北京日报 | ||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 1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仕杰通报社会,该省各级法院将为新闻单位提供6条司法保护。 这6条司法保护是:1、记者在采访中遇到围攻、殴打、伤及人身权利时,人民法院应对违法者依法惩处,坚决为记者提供司法保护;2、对存在问题而又不正视问题、反而阻挠记者采访、侵害记者采访权的,人民法院应对记者的权益予以司法保护;3、对新闻单位和记 赵仕杰说,由于新闻媒体和人民法院的工作特点、工作方式、看问题的视角、判断是非的标准等不同,使新闻舆论监督法院审判活动时出现偏差。所以,正确把握新闻舆论与独立审判的关系及平衡点,是当前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在现实工作中亟待明确的课题。 目前,云南各级法院将建立一条新闻媒体对司法机关舆论监督的“绿色通道”,记者可以通过情况反映、内部反映、建议书等形式,向法院反映存在的问题,由法院在限定时间内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记者。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