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居民不满意社区当家人 可罢免“小巷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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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10:41 新华网 | ||
轰轰烈烈的四方社区居委会直选大幕落下,另一个与直选密切相关的话题同时凸显出来:居民对社区当家人不满意怎么办?由谁来对社区居委会进行监督? 据了解,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街道于2001年率先在全省进行了社区改革,并建立了一整套监督机制。昨日,望月湖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李艳春对此作了介绍。 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的决策层,其功能相当于“人大”,由民主考评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保障委员会等组成。居民代表大会成员由各楼栋代表和驻区单位代表推举组成。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如果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 凡涉及全社区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委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民主考评委员会专门对社区居委会进行监督,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合提议可以启动罢免程序,对居委会成员进行罢免。 社区居委会相当于“政府”,是具体事务的执行者,其成员每年必须就如何执行居民大会的决策向其述职。 而常设机构——协商议事委员会相当于“政协”,其成员来自于社区各阶层居民,负责对社区居委会进行监督。在望月湖街道,协商议事委员会委员的照片、联系方式全部在社区公开,居民对社区居委会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随时找他们。协商议事委员会在进行调查后,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看法和建议,居委会必须作出回答。 四方坪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李习文介绍说,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成员不信任时,可启动罢免程序,进行罢免。罢免时必须有10人以上联名提出,再召开选民大会。选民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选民参加,并有参加大会半数以上人员通过,罢免才能有效。(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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