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冤案昭雪 台湾影视界名人杨登魁获赔48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14:03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6月1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7日判决影视界名人杨登魁冤狱赔偿,以每天4千元计算,杨登魁在绿岛被关了120天,共计获赔48万元。 影视大亨杨登魁在台湾演艺圈有一言九鼎的重量级地位,18年前曾经因为叛乱罪被捕,被送往绿岛。 后杨登魁申请冤狱赔偿。台北地院依据当年各项证明,认定当时属不当羁押,判决杨登魁可获48万元冤狱赔偿。 据了解,杨登魁在绿岛接受3年多管训后重新经营演艺事业,其中最有名的就是侯孝贤的《悲情城市》。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