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7死20伤的柳州8-30爆炸案查明属意外而非仇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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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15:39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6月18日讯(记者毛梓林通讯员冼诗演) 曾经震惊龙城并因民间的各种传言而传得沸沸扬扬的“8·30爆炸案”于日前侦查终结。昨日,涉案的刘期昂等5人被检察机关分别被以“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和“盗窃罪”提起公诉。 去年8月30日23时许,柳州市西鹅乡竹鹅村朱家屯35号,一坐两层高的出租民宅发生爆炸,导致7人死亡,20人受伤。 经过审查查明,该案的起因只是几个盗贼偷了几包当时并不知道是爆炸物的物品,拿回住处存放时引起的。而并非民间曾传得沸沸扬扬各种谣传:有人说是仇杀、也有人说是一个小偷被人打死后,其家属的报复所为。 2002年8月27日凌晨4时许,在桂柳高速公路波寨路段,一辆解放牌大货车的司机将车子停在了路边,与此同时,正驾车经过此地的韦国强等4人,趁车内的司机停车休息的间隙,上车偷了3包一共75公斤重的东西,当时他们并不知道是何物品,便存放到韦国强的住处——柳州市西鹅乡竹鹅村朱家屯35号的一间出租房内。 当天上午,货车司机发现爆炸物被盗后,并没有报案,而是打电话告诉同伴刘期昂后继续开车,在合浦县两人会合后,再次核实被盗走了75公斤重的三包发射药,但他们始终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导致了8月30日晚的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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