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户籍管理新政策 “准入制”取代审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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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17:31 新华网 | ||
厦门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出台户籍新政策,为实施海湾型城市发展战略铺平道路。据中广网消息,自8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在户口迁移管理制度上,改变厦门原来实行的政策加指标制度,以准入制取代审批制,符合准入条件的,予以核准入户;统一实行居民户口,取消原来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二元化户口制度,消除了城乡身份的差别;鼓励和促进人才引进,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 取消自1993年以来实施的“蓝印”户口,已取得蓝印户口人员并符合准入条件规定的,即可转为厦门常住户口,尚未转为厦门常住户口的,享有原“蓝印”户口政策规定的待遇,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当时,为了吸引外资、搞活房地产市场,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厦门市相继出台了办理蓝印户口、购房入户、投资入户等一系列户籍管理政策和规定。 调整购房入户政策,以引导人口向岛外合理流动,进一步发展岛外经济。适当提高入户厦门岛内“门槛”,降低入户岛外“门槛”,购买2003年4月25日以后取得建筑主体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入户标准,岛内各区在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岛外80平方米以上,同时规定买二手房不能入户。(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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