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画报:建立官员问责制推动政治文明进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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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17:38 外滩画报 | ||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军委近日发布命令,免去石云生的海军司令员、杨怀庆的海军政治委员职务。 尽管新华社的消息里没有对这两位海军将领的免职原因予以说明,但人们普遍认为他们的免职与不久前发生的海军361号潜艇沉没事件有关。 如果把上次(4月20日)卫生部长张文康、北京市长孟学农因抗SARS不力而被免职计算在内的话,这已经是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第二次对高官进行基于工作不力原因的免职。 这两次高官免职都引起了广泛的震动。它们标志着“问责制”将逐步在中国确立。 按照以前的惯例,官员、特别是高级官员,一般都是在本人出现了诸如贪污腐败之类的案件或本人直接犯有重大错误,才会被免职。真正因为工作不力或者管辖内出现重大问题而被免职的非常少。 可以说,以前的免职更多的是基于“动机论”,只要官员个人在动机上没有问题,即使在其管辖领域内出现了重大事故,一般也不大会被免职。 而“问责制”强调的则是效果。在一个重大问题、事故、恶性事件发生之后,总要有相应的人来为它负责。当这个问题、事故、事件足够大的时候,涉及到的这个负责人的职务也应该相对应地足够高。 不管是SARS也好,还是潜艇沉没也好,都不是高官本人的意愿。但是,如果高官们能够足够地勤勉尽职,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建立严格的规范和管理,建立一整套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此类事情就算是不可避免,大概也不至于如SARS一样从一个病例发展成世界性的恶疾。 “问责制”是现代政治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官员行政时,他对作为公共资源的人、财、物都拥有一定的“权力”,此权力系公众把自己的资源授让于官员,交付其处分、使用;与此相对应的是,官员对公众也应该负相应的责任。当公众交付给官员的资源受到侵害时,无论此种侵害是否出于官员个人的主观动机,官员个人都应为此负责,除非是官员在勤勉尽职之后,仍未能防止公众的利益受到侵害。——诸如基于不可抗因素而导致的对公共资源的破坏,比如地震、风暴等。 事实上,面对公共利益,官员必须勤勉尽职。凡不能做到这一点,该官员就应该被免职,而换之以能勤勉尽职、更符合公众利益的新官员。 “问责制”有利于砥砺官员,提高他们的责任心,从而提高他们为公众服务的态度和质量。 “问责制”还有利于打破“能上不能下”的陋规,建立一种更直接、更有效的官员淘汰机制,提高官员质量,从而更大程度地保护公众利益。 新的中央领导层在上任之初,就推出“问责制”,使中国政坛为之一振。我们希望这能成为中国建立现代政治文明的一个良好开端。 声明:新浪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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