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医管局员工因公感染SARS将获高额补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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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18:38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6月18日电 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今天表示,医院管理局的员工若在执行职务期间感染SARS,会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的规定获得补偿。 杨永强指出,对于因感染SARS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士,根据《条例》的规定,可获34.4万港元至201.6万港元的补偿;若永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补偿额的计算办法,是把永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补偿额乘以因该项伤患所导致丧失赚取收入能力的百分率。至 除《条例》规定的补偿外,如医管局员工因执行职务感染SARS而死亡,医管局会悉数支付他们的殓葬费,并向其家人发放10万港元特别援助金。如身故人员是由医管局所聘请的,其家人可得到一笔相当于12个月基本薪金的恩恤金,或其累计公积金余额(而合约员工则为其累计合约酬金),以较高金额者为准。如身故人员是在医管局工作的公务员,其家人则可得到根据现行退休金法例规定计算的死亡恩恤金。医管局也计划成立一个基金为去世员工子女提供教育经费,并正考虑为于工作中感染SARS的员工提供特别康复补助金。 另外,政府于2002年1月成立计划,为舍身救人(或保护他人)者遗属提供经济援助,每宗获批申请的援助金额最低为300万元,最高为600万港元。截至5月26日,该计划已向3名因公感染SARS而去世的医管局医护人员的家人提供经济援助,每宗个案的金额为300万港元。(林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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