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民负担减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3:2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广州6月19日电(记者林炜)日前,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广东的这次农村税费改革可以用“五取消、一改革、一种税”来概括,即取消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乡镇统筹费、村提留、农村教育集资等收费,取消屠宰税、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附加,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改革村级经费筹集和管理办法,实行村内事务“一事一 改革后,广东省的农民税费负担只涉及两项,即农业税和农村“一事一议”集资。其中,农业税税率按6%征收,农民人均负担“一事一议”资金全年最高不得超过15元。 这一方案在广东全省实施后,农民的总体负担将减少33.5亿多元,减幅在50%以上。 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还要求,禁止乡镇和村委会将镇村债务转嫁到农民身上,通过向农民收费来还债。 为了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该省将在省级财政中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3亿元,用于解决粤东、粤西、粤北地区65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县(市)的农民直接补贴和五保户供养的费用、农村教育的负债和村镇历史债务的清偿等。 为了减少村镇两级的开支,省政府要求各地将先前已经布置的乡镇合并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两项工作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任务来完成。 广东的这项改革始于3年前。2000年,该省在四会、兴宁、徐闻三个县(市)首先进行试点,去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了28个县(市、区)。试点地区共减轻农民负担13亿元,减负比例高达70%。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