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区禁行“人力麻木” 交车可享受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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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6:20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欣通讯员戴定凯)昨日,武汉市政府发出通告:7月4日起,江岸等七个中心城区和东湖、沌口两个开发区禁止“人力麻木”行驶。 1946年,武汉出现第一辆“人力麻木”(即营运人力三轮车)。上月武汉禁止“电麻木”后,各界纷纷呼吁尽快禁行“人力麻木”。 目前营运的有证“人力麻木”2115辆。今起,各区接受车主上交车辆,车主交车,可享优惠,超期仍非法营运的车辆将一律没收。 凡上交有证“人力麻木”的车主,将给予其每辆200元的回收费,以及420元过渡期生活补贴(车主如原是有证“电麻木”车主、已享受该补贴的,不再补贴)。在今起7日内上交车辆的,另发200元奖励金。 各区和市直部门将积极帮助车主择业,筹措岗位介绍车主就业。对符合条件而不能推荐上岗就业的车主,凭交管部门出具的车辆回收凭证,经审核后给予自谋职业一次性补贴数千元。(注:上述择业对象不包括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已退休并享受养老待遇的,已转卖车辆的,非城镇常住户口的,同时是原有证“电麻木”车主的)。 车主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向户籍所在社区的劳保站申请《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应优惠政策。车主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凭证享受市政府规定的自来水补贴、教育救助、公有住房租金减免等优惠。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车主,各区将给予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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