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土地补偿款均分2.4万元 三名村干私分公款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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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6:35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 [江南都市报] 黎明、克昌、记者曹小武报道:3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竟将村里的土地补偿款占为己有。6月10日,涉嫌贪污罪的新建县流湖乡车塘村3名村干部被新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1996年至1997年昌樟高速公路和新建县生米管理区在建设过程中,征用新建县流湖乡车塘村东岗桥自然村的土地,原流湖乡土管办负责人邹某佬(另案处理) 和乡纪检书记邹某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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