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大学毕业生干个体一年免五项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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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7:25 新华网 | ||
昨天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一年的相关费用。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共计5项行政收费项目。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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