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中招录取焦点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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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7:38 时代商报 | ||
◆招生时间及办法 ◆如何办理加分手续 ◆何时公布录取分数线 ◆怎样查询录取结果 昨日,沈阳市招考办通过沈阳招生考试网(网址:www.syzsks.com)就今年中招录取的相关政策对考生进行了详细的答疑解惑,记者就考生关注的几大焦点问题进行了整理,希望对中考考生有所帮助。 录取时间及办法 省级重点高中 录取时间为7月16日—7月19日。录取办法按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师范学校 录取时间为7月20日,录取办法:在面试和专业加试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英语专业录取新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及格。 市级重点高中 录取时间为7月21日—7月22日。录取办法:先录取公费生,后录取自费生,均按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预备班 录取时间为7月21日-22日。录取办法:在考生体检和心品检测合格基础上,按照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在市级重点高中批次择优录取,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般高中 录取时间为7月25日—28日。 录取办法:不分公费自费,同批录取,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以10分为一段分段择优录取。 普通中专 录取时间为8月上旬。录取办法: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统一审批,实行分批录取,各批均按考生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考生所填其他志愿录取。 职业高中 重点职业高中录取时间7月23日—24日,一般职业高中(含重点职业高中缺额学校)录取时间8月1日—4日。录取办法:按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先录取公费生,后录取自费生。有面试、加试要求的须面试、加试合格。 如何办理加分及照顾录取手续? 填报志愿期间,符合加分条件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可直接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区、县(市)招考办;具备其他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填写《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生照顾录取登记表》,持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到省、市主管部门(烈士子女到民政局,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及为我市引进外资作为中介人的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子女到侨务办公室,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到民委,台胞子女到市台联,留学博士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到市委组织部)办理审核手续后,交区、县(市)招考办,逾期不予办理。区、县(市)招考办复审后,将符合加分及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相应项目录入考生电子档案,将证书复印件、有关证明及“考生照顾录取登记表”返给毕业生学校装入考生纸档案,将加分及照顾录取名册报市招考办。毕业生学校要张榜公示本校取得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市招考办在沈阳招生考试网上公示全市取得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体优生艺优生的录取 凡经招生学校考核及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合格的,体育、艺术特优生。招生学校录取时,可在该校公费生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择优录取为公费生,在自费生中,按计划单独择优录取。 什么时间公布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 7月20日公布省级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7月23日公布市级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 怎样查询录取结果? 各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可以到所在区、县(市)招考办或毕业学校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拨打16898999或通过沈阳招生考试网查询录取结果。 录取后未按时报到,如何处理? 已被录取的考生,开学两周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学校按规定时间将考生登记表退回市招考办。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如何查询? 考生对自己录取的结果如有疑义,可到各区、县(市)招考办查询,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被录取,家长和考生可以举报,市招考办举报电话:22700719。市招考办将根据举报内容,认真查处。在录取期间市招考办在录取现场设立接待室,设专人负责接待考生、家长、学校的来访。主任记者 谭晓刚 实习生 刘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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