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探望权案中止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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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7:52 潇湘晨报 | ||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孩子满10岁,有权拒绝接受已经离异的父母探望。经历17次由法院执行人员陪着探望女儿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17日对周某某与孟某申请执行探望权案中止执行。此案曾是我国婚姻法修订后,将探望权作为执行标的的第一起案件。 据法院介绍,周某某与被执行人孟某原系夫妻,双方于1999年9月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由女方孟某抚养。2001年双方因探望权纠纷再次诉至法院,海淀区法院判决周某某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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