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房子”收养流浪儿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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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7:55 潇湘晨报 | ||
收容-遣送-再收容……流浪儿童屡遣屡返的现象也让政府部门颇感头疼。昨日,长沙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民政部联合资助的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的新模式——“大房子”项目将在7月份实施,有望解决这一恶性循环的怪圈。据悉,“大房子”将集寄养、看护、教育于一体,是流浪儿童真正的“家”。 流浪儿童无法实现愿望 隶属于长沙市收容遣送站的长沙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成立五年来,共收容遣送流浪儿童5000多人。其中,10岁的男孩王明(化名)给中心工作人员彭浩的印象最深。王明是株洲人,父亲病故后,母亲改嫁到四川,后爸动不动就对小明拳脚相向。受家庭环境影响,小明到北京卖花、到山西偷窃,两次都被当地警方遣送到长沙市流浪儿童中心。在中心期间,王明对读书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向往,当别的小孩在津津有味地看电视时,他却独自在读书、写字。在与工作人员的交谈中,他流露出对读书的无限渴望。彭浩也有意让他成为“大房子”项目的第一个受益者。 而按照现行规定,对流浪儿童进行收容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将其遣送回家。因此,今年4月12日王明被遣送回株洲老家。 而“大房子”工程实施后,将改变这种现状。 长沙市开始试点 不久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民政部决定联合出资,在长沙市和郑州市试行“大房子”计划,如果该计划对减少流浪儿童有实际效果,则在全国推广。 据介绍,“大房子”工程可让流浪儿童享受到如家庭一样的关爱环境。工程包括对进入中心的孤儿或有家难回的流浪儿童在社区提供一套住所,以便对其进行救助保护,同时开展文化教育、技能培训、文娱体育等活动。另外,还有专门的心理专家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正。 这样,就将原来半开放型的流浪儿童保护教育模式转变为人性化的全开放式,使之成为所有流浪儿童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避风港”。 “大房子”里来去自由 据了解,“大房子”工程已在长沙县梅花镇破土动工,预计7月底便可进入实施阶段。据介绍,工程的配置有寝室、阅览室、餐厅、活动室、厨房、澡堂等,在这儿孩子们可以像在家里一样自由自在地读书,看电视、上网学习聊天,甚至还可以学习到生活技能。有部分特殊情况的,还可以安排在附近社区的学校就读。当孩子们学会生活技能后,做饭、洗衣、洗澡都必须自己动手,以培养流浪儿童独立的生活能力。 彭浩说,“大房子”项目按照“双向原则,来去自由”对流浪儿童实施无偿救助,这些孩子在“大房子”生活不受时间限制,成年以后如果一时找不到工作,还可以在这儿暂住。本报记者 李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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