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租”人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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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8:15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6月18日讯(通讯员 朱清 建功 记者 徐燕华) 与青岛市前段时间出台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人员“租用制”相比,市南区把人员租用的范围扩大到了区内所有事业单位的新进工作人员。今天,市南区下发文件,要求今后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派遣管理,这意味着该区率先在全省实行事业单位所有新进工作人员“租”着用。 全区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实行派遣管理,即区人事局面向社会选聘和储备符合条件 根据规定,被派遣人员占用用人单位的编制名额,并不进编制,由派遣中心负责其工资、保险、公积金、档案管理、职称、技术等级考评等。另外,除政策性安置的复员军人和特殊需要人员外,被派遣人员不再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而是根据岗位要求和实际工作能力实行协议岗位工资制,绩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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