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反馈] 洪山区整治扰民排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8:15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曾遗荣报道:看到17日本报C1版刊登的《珞狮南路大排档扰民》的报道后,当日晚,洪山区城管局组织了近50人的执法队伍,对灯泡厂路口和狮城公寓门前排档进行清理整治。 该局执法大队队长熊启平介绍,这两处大排档都属占道经营,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应坚决取缔。但整治起来有一定难度,这些排档摊主大多为原灯泡厂下岗职工和 熊启平称,整治扰民排档的法规依据为:200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该办法第29条规定:在临街从事烧烤、大排档等餐饮经营,致使排放烟油,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城管部门拥有此项执法权。 据悉,洪山区城管局准备今后几天连续出击,整治珞狮南路上的扰民排档。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