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红蜻蜓打起官司 台湾红蜻蜓赔偿7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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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9:19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6月19日消息: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我市红蜻蜓集团诉“台湾红蜻蜓”商标侵权案,经过8个多月的核实调解,终有定局,台湾红蜻蜓企业有限公司向红蜻蜓集团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70万元,并作出不再侵权的承诺。我市红蜻蜓集团的“红蜻蜓”商标是省著名商标,其产品被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台湾红蜻蜓企业有限公司是一家虚拟经营企业,主要以委托、授权等形式组织内地一些企业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据介绍,从去年开始该公司委托广州等一些制鞋企业 去年10月份,我市红蜻蜓集团正式以商标侵权为由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依法查封了“台湾红蜻蜓”在内地生产的厂家广州鸿奥鞋业有限公司。日前,经法院调解,“台湾红蜻蜓”承认对我市“红蜻蜓”注册商标的侵权事实,并达成调解协议。(温州日报 周宝国 舒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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