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探望权案中止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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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10:0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 孩子满10岁,有权拒绝接受已经离异的父母探望。经历17次由法院执行人员陪着探望女儿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17日对周某某与孟某申请执行探望权案中止执行。此案曾是我国婚姻法修订后,将探望权作为执行标的的第一起案件。海淀区法院的法官说,现被探望人已年满10岁,其明确表示不愿接受其父周某某的探望。为此,法院决定案件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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