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棵树法院壮告镇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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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10:5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今年4月4日,宜宾市筠连县法院双泉法庭的法官们参加完一个县上的会议后,发现法庭院坝内一棵15年的黄桷树不翼而飞,一问才知道,此树已到了县煤管局庭院内,而煤管局认为此树是双腾镇政府转让的,不愿归还,于是筠连县法院一纸诉状递到了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该市中院已指定宜宾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法院状告政府机关,此事在国内十分罕见。记者于6月17日前往筠连县就此事进行了采 法庭内的树跑到了煤管局 据筠连县法院付天池院长介绍,4月4日,他接到报告说双泉法庭的黄桷树于4月3日下午被煤管局挖走了(当天全院干警参加全县政法工作会去了)。了解得知,是双腾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将此树转让给了县煤管局。 据当地村民讲,煤管局曾多次前往挖树,均被村民们阻止了,3日下午再次前往挖树时,虽然有近100名村民阻止,但煤管局还是用吊车将树拔出后运走。 黄桷树是随土地一起归法院的 这棵树倒底归谁?付天池说,树原本是以前的双泉区公所栽种,后来撤区并镇时,这里成了双腾镇的辖区,1994年,筠连县财政局、双腾镇政府将此处房屋和院坝划归筠连县双泉法庭使用。按现有法律规定,此树属地面附着物,林权应当归法庭。 而转让黄桷树时的双腾镇党委书记余晓彬,现任镇党委书记徐秋华,镇长李家明都说,转让时,他们并不知道此处财产已划归了法庭。但记者在筠连县人民法院看到一份由筠连县财政局、筠连县双腾镇人民政府于1994年3月26日与筠连县人民法院签订的协议,协议规定此处房屋和院坝均归法庭使用。 煤管局:树已栽下不准搬走 6月17日,记者见这棵树正茂盛地生长在筠连县煤管局的庭院内。见记者对此树进行拍照,有人出来阻止:“拿着相机到处乱拍干嘛!”法院前去要求归还时,煤管局认为他们移栽这株树是由双腾镇政府转让的,并有县林业局发放的采集许可证,属合法移栽。 记者看到,双腾镇要求移栽黄桷树的申请上是这样写的:“县煤管局为创市级文明单位,绿化美化环境,需采撷我镇原乡(双河乡)政府院坝内黄桷树一棵……经协商,当地群众无意见。现到你局办理有关手续,请予支持为荷。”显而易见,申请上说当地群众无意见与事实不符。 筠连县林业局资源管理站钟建站长说,树木由林权证来确定它的归属。因为双腾镇政府要求移栽此树的申请上,由双腾镇政府加盖公章证明了树是属于镇政府的,他们依法据此批准发放采集许可证。后来得知林权有争议时,又行文将许可证作废。钟建认为,根据《森林法》的规定,法院有权收回该树。 筠连县现任煤管局长尤应牟接受采访时表示,不会将此树还给双泉法庭,“树已经栽进了煤管局,我不会同意搬走!法院说黄桷树是他们的,难道院坝归法庭使用,附着物就归他们吗?土地是国家的嘛。” 法院:不同意以树换树坚决起诉 镇长李家明在接受采访时说,镇政府当时没弄清黄桷树的林权,即擅自将其转让,有过失,因而镇党委研究后,决定一月内给法庭移栽一棵相似的树,并在修建法庭时给予一定补助。 而付天池说,法院没有接受镇政府的条件,决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双腾镇政府将黄桷树恢复原状,并承担诉讼费。“法院不为钱,不为名,只为了追求公理、正义,为了让更多的人提高法律意识。”(易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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