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用语取代道德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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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11:17 长沙晚报 | ||
新版大学生管理规定将出台 以往给予大学生处分的“道德败坏,品质恶劣”等评价标准将取消。从有关方面获悉,即将出台的新修订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将用法律用语取代容易引起歧义的道德评价,同时给予高校和学生更多的自由。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办公室主任张浩明说,新修订的《规定》广泛征求了高校、法律界、民族事务、档案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并经过北大法律专家逐字逐句的修改,取消了“道德败坏,品质恶劣”等容易引起歧义的道德评价,采用语义明确的法律用语,如加入“违反法律规定的……”等字眼。与旧规定相比,新规定最明显的变化是高校有更多权利,学生有更多自由。据了解,如果没有其他情况,新《规定》将于今年9月新学期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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