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审议相关条例 买卖人体器官属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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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11:49 扬子晚报 | ||
广州讯 《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草案)》已提交正在召开的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一旦通过审议,该《条例草案》将填补国内人体器官捐献法规的空白。 该草案明确,捐献人体器官坚持自愿、无偿原则。禁止以任何方式买卖人体器官。目前,我国民法、刑法尚无禁止人体器官买卖的规定,卫生部没有禁止人体器官买卖的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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