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工商部门推出18项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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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12:56 红网 | ||
湖南日报讯 坚决摈弃一切妨碍民营企业发展不合时宜的做法,毫不动摇地鼓励、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6月18日,我省工商部门正式出台十八项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这些措施在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前提下,在放宽民企经营范围、降低注册门槛、简化前置审批手续等各个方面都有重大突破。 这次省工商局正式出台的十八项措施主要内容有:放宽经营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 这些措施还包括很多具体的培育引导内容。每年将确定一批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发展潜力大的民营企业作为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重点指导企业,对遵纪守法,连续三年以上无违法违规行为,且经营情况良好、商事信誉较高的民营企业,经申请批准后,可免予年检审查。加强对认定“守合同,重信用”、“消费者信得过”工作的指导,大力培育诚信民营企业。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登记为私营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和素质的私营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 (稿源:湖南日报) (作者:易博文 贺正) (编辑: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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