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书高院申诉院长亲自督办女工追回镇委书记欠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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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13:36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曾庆春通讯员/张慧鹏)最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收到龙川县枕头寨电厂女工温梅英的来信,歪歪扭扭的字里行间感激之情力透纸背:“我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粗人,对您的感激之情不知道如何表达,我们全家给您磕头了!”就在一个月前,吕伯涛也收到过一封同样笔迹的上访信。 事情要从4年前说起。1999年2月2日,龙川县某镇因财政困难无法解决春节前机关工作 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执行抵押的房产。为保住房子,温梅英无奈之下四处借钱,因而债台高筑,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为了要回这笔本不应该由自己承担的债务,温梅英开始了追讨的日子,镇委书记仍旧以借款是镇政府用于日常开支为由拒不还钱,镇政府则以财政困难为由,只还了一半就再也没了下文。温梅英面对的,则是不停有人上门追债。 2001年11月,温梅英将镇委书记告上了法庭。龙川县法院一个月后就作出了判决,镇委书记承担清偿责任,10日内还款给温梅英。然而镇委书记仍旧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温梅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多次出动警力上门追讨,而这位镇委书记就是不还钱。 今年5月,温梅英写了一封上访信:“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为了执行担保的法律义务,不惜借款替别人偿还银行贷款,如今债主不停地找上门要钱,而作为被执行人,仗着自己是镇委书记,就可以赖债不还,法院也奈何不得吗?” 5月21日,广东高院院长吕伯涛看到了这封信,当即批示,要省高院执行局专人督办此案,河源中院必要时提级执行,这个月内必须执结,不能让群众再来回跑。5月23日下午,河源市和龙川县两级法院联手执行,面对法官的说服教育,这位镇委书记终于履行了自己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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