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使用“道德败坏”一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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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15:41 深圳晚报 | ||
新版普通高校大学生管理规定将出台 不再使用“道德败坏”一词 北京消息以往给予大学生处分的“道德败坏,品质恶劣”等评价标准将取消。据悉,即将出台的新修订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将用法律用语取代容易引起歧义的道德评价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办公室主任张浩明日前说,现行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是1990年颁布实施的,很多方面已经滞后。 据了解,近年来,学生因各种原因起诉高校的案件不断,社会反响较大的有1999年田涌诉北京科技大学案(考试作弊被勒令退学、毕业时学校拒发学位证,学校败诉)、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学校拒发博士学位证,刘燕文败诉),以及去年重庆某高校女大学生怀孕被勒令退学案(一审学生诉讼请求被驳回)。几个案件共同点是将司法触角伸向高等教育领域。 张浩明说,新修订的《规定》广泛征求了高校、法律界、民族事务、档案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并经过北大等法律专家逐字逐句的修改,取消“道德败坏,品质恶劣”等容易引起歧义的道德评价,采用语义明确的法律用语,如加入“违反法律规定的……”等字眼。 张浩明说,与旧规定相比,新规定最明显的变化是高校有更多权利,学生有更多自由,前者是基于给予高校更多办学自主权考虑,后者则体现在学生在学习时限、考试要求等方面可有更多的自主选择。 据了解,如无其它情况,新《规定》将于今年9月新学期正式实施。(刘万永) 作者:刘万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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