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干个体减免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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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16:4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杨滨)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发出通知,200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管理费等费用。这是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重要举措。 通知要求,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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