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法院审判权和行政权分离 法官“亲和”断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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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07:07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浩文曾经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的户县法院,长期被列为最高法院领导在陕基层联系点的审判“实验田”,他们“放权于法官,亲和断案”的现代化审判方式,赢得广大群众的赞誉。 据了解,户县法院提出的“审判现代化”定位曾一度引来方方面面的关注,其改革措施中重要的一条便是积极探索审判权与行政权合理分离,科学调整司法工作中的行政化管理 这种放权于法官的做法,不但增强了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还促使法官提高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使法官真正懂得“法律是科学,审判是艺术”这一司法理念,增强审判亲和力,体现现代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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