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孚高岭土盗挖成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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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08:21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既造成资源浪费,又破坏了生态和景观 杏林区正调查盗挖点,准备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挖土机肆意开挖高岭土。郑磊 摄 本报讯 (记者 郑磊)近日,东孚一带不少村民向本报反映,非法开采高岭土的现象在东瑶村孚莲路两边又回潮了,破坏了周围的环境。 18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孚莲路两侧大片的耕地果园沟壑纵横,果树和其他农作物被毁,一堆堆高岭土“占领”了农田和乡村道路。 记者在两三个工地了解到,他们一般是晚上开挖高岭土,土方车也在晚上运土,都运到晋江、石狮等地,用于烧制瓷砖、地砖及卫生洁具等。在一个工地上,记者和看守现场的负责人聊了起来。据这位负责人透露,这一带高岭土挺好找的,“路基两边没多远就有”;开挖也不要审批手续,“只要找准地点,有一台挖掘机和几台土方车就行了”。 因为不要办理审批手续,当然也没有交任何费用,所以这一带“上马”的工地很多,用他们的话说就是“挖高岭土来钱很快”。 据了解,高岭土作为非金属矿产,是严禁非法开采的。当地有关部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东孚镇一位领导告诉记者,这种现象已存在一段时间了,最近愈演愈烈。由于这些工地都采用露天开采的方式,无序开采加上技术落后,造成资源浪费,也破坏了生态、景观。这种现象让镇政府十分难办,想禁止又苦于没有执法权,接到举报只能派人前往现场劝阻,但这些工地表面上合作,工作人员一走他们继续开工。 市土房局地质矿产处的肖先生说,根据省里的有关规定,新建高岭土矿的最低年产量必须达到10万吨以上,在建的也必须整改到年产量5万吨以上,杏林东孚一带的高岭土质量相对较好,但都不成规模,属星状分布,根本无法达到“最小开采规模”的标准,所以开采者都没有资格办理相关证照。市土房局杏林分局多次接到投诉,也都派人前往现场制止,但因人手不足,实在是堵不住。 杏林区有关领导表示,区里多次对高岭土盗挖现象进行清查,目前正在组织有关部门对东瑶村的盗挖点进行调查,准备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新闻链接 非法采矿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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