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符合法治精神的变革不断涌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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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09:02 南方都市报 | ||
专家视点 国务院原则通过《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体现了中国新一届政府面对问题积极应对的作风,而这次政府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实际上是在双重推动的合力下获得成功的:首先,是“孙志刚事件”引发的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广大民众等社会各界对存在21年之久的收容遣送制度的深刻反思,在整个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声 不过,正像诸多网友在讨论此事件中所担忧的那样:一些地方出台的收容遣送制度是否能够与国务院的决定合拍,是否会出现“土办法”废而不除的现象?我认为,国务院出台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地方政府也会相应地跟进废除与国务院新规定不符的地方收容遣送制度,这个时间差也不会拖得太久。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的出台,只是一个启动,必须要有更多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出台,才能真正完成广大民众“让收容不再成为悲剧”的心愿。 在许多法治国家,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就是对于公民的司法保证证书制度。这项制度由法院实施,其目的是监督司法行政机关部门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现象,一旦出现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现象,法院将立即采取司法保证证书制度。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公民因为某种原因被警方扣留,如果按规定可以扣留四十八小时,但该公民可以在此期间向法院提出警方有侵犯自身权益的做法,那么法院会立即向警方发出司法保证证书,要求警方立即(一分钟都不能耽搁)将被扣留羁押者转交法院,由法院来管理。其目的就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避免类似司法和行政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事情发生。可惜的是,这项制度在我国还属于空白。目前,我国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相关法规达到100多条,这是相当惊人的,如何更好地完善相关法律,保障公民最起码的人身自由权,应该是政府要应对的下一个重要课题。 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新闻舆论监督在“孙志刚事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公权力监督中,舆论监督是须臾不可少的,它就像社会除政府和民众之外的“第三只眼”,不放过那些社会的暗角和死角。随着中国舆论改革的不断前进,舆论监督的力量应该是不断增强而不是削弱。 最后,我还不能不提到人大的作用。人大对于政府的监管和督促作用,近年来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大家可以强烈地感受到:在任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件中,人大都不应该“缺席”,因为我国宪法赋予了人大立法权、对政府的监督权等,这些权力应当更好地落实。 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并即将批准人权两公约,这些都将推动我国逐步接受相关国际组织和国际准则的约束和监督,在法治过程中逐步与国际接轨,这将是一个非常重大的转变。正如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对于保护我国公民人身自由权将起到至少部分作用一样,我期望还有更多的符合法治精神的变革不断涌现,最终使我们可以更加自由地、民主地享受时代进步、法治进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杜钢建本报记者 毕舸 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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