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制度建设的一个进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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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09:02 南方都市报 | ||
曾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的三位法学博士: 这是制度建设的一个进步 “没想到这么快就推出来了。”法学博士许志永说。 一个星期以前,许志永(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就已经知道了国务院法制办的同志在加班加点做这个《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18日当天听到确切消息时,他正在天津的收容遣送站搞调查,在对政府快速作出反应感到“有一点意外”的同时,许志永更多的是欣慰,全国每年约300万外来人口被收容遣送的历史就要结束了。 俞江(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许志永、滕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认为,《草案》的通过从制度本身来讲无疑是一个进步。 今年5月14日,三位博士以普通公民的身份联名将一份题目为《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传真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建议对该办法进行违宪审查。 滕彪认为,国务院对原有收容遣送制度进行大规模地调整,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他分析说,从名称上看,《草案》在流浪乞讨人员的前面加了一个定语————生活无着,进一步限定了适用的对象人群;而且是“救助”加“管理”,至于怎样管理现在还不清楚,不知是否还将继续限制人身自由。 滕彪说,《草案》内容中最关键的应该是接受救助和管理应该遵循自愿原则,就是说如果我不想接受你的救助、不想接受你的管理,我应该有继续流浪和乞讨的自由————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应该有流浪和乞讨的自由,你并不能因此而关我或者遣送我。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中,关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表述并不明显,但是从执行的情况看,必然要限制人身自由。 对《草案》的原则通过和即将实施,三位博士在欣慰之余也发表了对人大至今未能启动审查程序的看法。 许志永的观点是,人大应该完成对于法规的违宪审查。“我们的本意不仅仅是废除《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更重要的是全国人大应该行使权力,确立对违例法规的废除程序。”滕彪也表示,人大应该真正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公开、正式地对违例法规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废除的决定。 滕彪表示,人大的这一权力印象中从来没用过,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人大虽有权力,但从未用过,这不是法律结构上的治理,而孙志刚事件是人大行使这项权力的一个良好契机。 本报驻京记者 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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